本报记者 李烨琳 徐珍 胡静
继“整顿”职场后,00后质疑“酒桌文化”也登上了微博热搜。在某综艺节目中,一位00后女生表示此前实习时曾有过需要上酒局喝酒的经历,尝试一次后明确拒绝了其他酒局,并质疑“在酒精的催化下谈成的合同,有什么长久的效用呢?工作应该靠真才实学,而不是‘我会喝酒’。”引发了网友热议,各位铁丝,你怎么看待“酒桌文化”呢?
是陋习还是合作需要?00后看法不一
在即将入职的00后铁丝小燕看来,“酒桌文化”是一种陋习:“把喝酒作为洽谈合作的筹码,谁喝得多、谁会喝,谁就能合作,但喝酒喝上头了还能谈什么事?所以我并不觉得这是长久之计,也绝不会选择认同这种理念的公司入职。”此外,酒桌上的种种默认的规则也让小燕觉得格外拘束:“敬酒时杯子要比领导低一点,领导杯子空了要及时去倒酒……明明是维护关系的饭局变成了一场令人胆战心惊的考核,小心翼翼就怕触犯规则,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与坚决拒绝的小燕不同,面对“酒桌文化”,正在实习、即将大四的准职场人铁丝小冉虽然不喜欢,但认为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像我们这种刚出社会、没有什么人脉资源的职场小白,业务能力暂时还不熟练,客户对我们也并不熟悉,能够先通过饭局酒桌拉近和客户的关系,互相有个基础的了解,在后续的合作中也能事半功倍。” 不过,小冉也表示,想仅凭喝酒来稳固感情和合作也是不切实际的,强大的业务能力才是双方长久合作的基础。
超九成职场人参加过职场酒局,职场前辈现身说法
“酒桌文化”在职场上并不少见。近日,记者在本报微信发布了一则调查,结果显示超九成职场人参加过职场酒局,有28%的人会因为工作应酬需要出席,占据了“原因”榜第一,公司领导聚餐(26%)和拓展人脉关系(25%)等原因也紧随其后。值得一提的是,近六成的受访者可以接受“酒桌文化”,其中大部分人认为这种文化是社会人际交往不可避免的,偶尔一次可以接受,但有21%的受访者极度反感不能接受。
在苏州某网络公司担任总监的70后张先生表示自己很适应酒局,“喝酒既能维系客户关系,又能拓展人脉和资源,能够拉近彼此距离,快速建立互信和亲密关系。”而苏州某销售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袁先生也表示,由于岗位的特殊性,所以在各方面能力相同的情况下会较倾向能喝酒的应聘者,“销售这行,应酬不可避免,酒桌上大家更能聊得开,有酒精的加持作用,谈业务更容易。”
另一方面,来自某制造业公司的硬件工程师李女士则属于21%的极度反感人群,“真正能够说服客户的应该是我们做出来的优秀产品、对产品的独到见解以及双方的诚信,很多人觉得喝酒是表忠心、表真诚的方式,但实际上两者是挂不上边的,‘酒桌文化’是在本末倒置。”同样反感的还有来自酒企的80后常先生,但他还是无奈地选择参与其中,“虽然从没有人说不喝酒就会有处罚,但感觉还是会对职业发展造成影响,上有老下有小的,决定了我们这样的中年人是不敢像00后一样‘硬刚’的。”
“强制性”酒局可认作加班,灌酒、逼酒或承担相关责任
“如果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大家必须参加酒局,公司就行使了单位管理权,属于占用了员工休息时间的‘工作’,这样的‘强制性’酒局应认定为加班。”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立表示,根据相关法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员工是有权拒绝加班的,同意加班的情况下,也有权要求公司依法给予补休或者是支付加班工资。”
此外,王立表示职场上有时候有饭局应酬在所难免,正常共同饮酒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不受法律干涉。“但同饮者与组织者应负有注意义务。例如共同饮酒人明知他人饮酒不应酒驾,却不加阻拦并仍劝酒,当发生事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某单位是饭局的组织者,领导是在执行职务的范围内,那用人单位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另外,职场应酬中的灌酒、逼酒行为,视行为性质和危害结果不同,也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