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姑苏区调整查处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模式:对人行道违停机动车,开具《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处理通知单》,进行依法处罚;对不及时驶离,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秩序、占压盲道的车辆,依法清障拖移。同时,该区还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与公安交管平台数据共享,实现违停数据“即贴即传”。
姑苏区城市人行道管理分为非严管路段和严管路段。姑苏区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发现非严管路段的城市人行道上存在违法停车行为时,先行开具《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提醒单》后,通过交警部门语音呼叫系统自动拨打违法停放车辆登记的车主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提示短信,提醒车主立即驶离。对于提示短信发送超过10分钟仍未驶离的,执法人员依法开具《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处理通知单》。
据悉,如果是在城市快速路或严格管理路段道板违法停车的,或是压占盲道违法停车的,或是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或是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或是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人员在提醒纠正的同时,开具《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处理通知单》。
目前,姑苏区设立5个严管区以及人民路等46条严管道路。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不适用“先行提醒纠正”措施,姑苏区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将直接开具《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处理通知单》。同时,执法部门特别提醒,对于不及时驶离,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秩序,占压盲道的车辆,依法采取清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